中房网讯(刘敏/文)4月18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括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现役、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
其中通知提出,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即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为91万元。
优化人才贷款政策。对符合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标准或来(留)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吉林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可贷至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职工在我市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款的30%降至20%。
此外,取消全款购房提取应在两年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自具备提取条件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