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信息化发展综述2013-文化领域信息化
 栏目:专题综述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13)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网络文化的建设和发展。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并表明将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互联网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方针。

网络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是继2000年《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之后,最高立法机构颁布的又一部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要求的重要举措。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开始施行,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实行先审后播,新闻出版总署草定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已向社会征求意见。

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进行。2012年3-8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九部门第九次在全国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查处互联网企业287家,公安机关共破获淫秽色情案件2446起,查处违法犯罪分子2836人,打掉网络淫秽色情犯罪团伙41个,清理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370多万条。2012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版权局等4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是继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八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2012年,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效果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会同通信、公安等部门清理的各类网络谣言信息已达21万多条,依法关闭的网站已达42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已累计查处各类假冒身份的微博客账号6000多个,对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网络环境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