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从以数据保护为抓手的德国网络空间治理模式获得的启示
 栏目:专题综述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14)
 

美国网络监控事件的持续发酵,深刻表明网络社会数据保护工作对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到德国的实地调研成果,研究了德国以数据保护为抓手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模式和经验,并从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与有网络空间权利类似诉求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和交流、建立应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德国数据保护法规和制度

(一)德国数据保护法律法规

德国有比较完善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德国于1978年出台了《联邦数据保护法》,确立了数据保护的规则和框架。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1995年颁布了保护个人数据处理和数据自由流动的第95/46/EC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依据指令精神进行立法。为了执行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德国分别于2001年、2003年和2006年对《联邦数据保护法》进行了多次修订。针对通讯、媒体、艺术等领域涉及数据保护的特殊性,德国颁布了《通讯法》和《媒体法》等专门法规。随着信息通信新技术的应用,例如在远程媒体出现后,德国又制定了《远程媒体法》。此外,德国《税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对公民在征税和社保方面的数据保护也做出专门规定。以《联邦数据保护法》为基础,德国的每个州也制定了本州的《数据保护法》。这些法规构成了一个严密的法律体系,规范着德国的数据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