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解读
 栏目:专题综述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16)
 

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实施方案》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国家标准委,自2015年11月初开展前期研究,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政务云计算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了专项研究,分类召开了10余次的部门、地方、研究机构和专家座谈会,并赴深圳、广州、佛山等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共服务改革的创新典型和经验总结,历时6个月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是继面向企业服务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后,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又一重要部署。《实施方案》重点结合面向公民服务领域,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群众办事材料重复提交、往返跑路等现实困难,强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促进办事部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