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兰察布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市共抽取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3600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58.07万人,比2023年减少2.41万人,减幅1.50%。
二、城乡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99.68万人,比2023年增加0.28万人;乡村人口为58.39万人,比2023年减少2.6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06%,比2023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15.7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9.98%;16-59岁人口为85.5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4.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7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5.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8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5.84%。与2023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0.73万人,比重下降0.31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65万人,比重下降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97万人,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56万人,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80.1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69%;女性人口77.9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31%。性别比为102.78,比2023年下降1.03。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61万人,比2023年增加0.0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3.83‰,比2023年下降0.20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82万人,比2023年减少0.02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1.40‰,比2023年上升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57‰,比2023年上升0.19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