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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02-20  出处:湖南省统计局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指导下,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着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保民生,全省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3360.5亿元,增长8.3%,超过年初预期目标;加上中央补助5072.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88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5亿元,调入资金1057.3亿元,上年结转686.6亿元,收入合计12307.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84.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4.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574.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2亿元,调出资金9.3亿元,结转下年876.9亿元,支出合计12307.7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同口径完成3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6%,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超过预期较多;加上中央补助5072.7亿元,市县上解275.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88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88.5亿元,上年结转132.9亿元,收入合计7830.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4.7亿元,补助市县4350.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86.7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1611.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结转下年184.3亿元,支出合计7830.9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各级财税部门把握经济回升向好有利机遇,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积极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有力推进税费精诚共治,大力盘活国有“三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年地方税收完成2208.5亿元,增长10.2%,预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园区税收快速增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全口径税收收入比重上升8.1个百分点,税收结构显著优化;非税收入1152亿元,增长5%,非税占比34.3%,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态势进一步巩固。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面对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复杂形势,各级财政部门组合用好国债、专项债等政策工具,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提升政策资金效能,强化重大战略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84.5亿元,增长6.6%,其中,教育支出1578.9亿元,增长5.2%;科学技术支出314亿元,增长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3亿元,增长8.2%;卫生健康支出869.7亿元,增长6%;农林水支出1066.4亿元,增长7.1%。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1.9%,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072.7亿元,增长7.4%,规模首次突破5000亿元。一是税收返还基数309.3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4455.4亿元,增长8.7%,其中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729亿元,增长11.4%。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0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时,争取新增债券1730亿元,好于全国平均。

省财政严格控制省级支出,千方百计下沉财力,确保全省财政稳健运行,共补助市县4350.7亿元,同口径增长11.7%。一是税收返还基数225.8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644.4亿元,增长15.8%,其中均衡性等财力性补助1370亿元,增长17.3%。三是专项转移支付480.5亿元。同时,转贷市县新增债券1635亿元,占全部额度的94.5%,有力支持基层重大项目建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20亿元,支出0.36亿元用于应急救灾处置,剩余19.6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不需再安排的结转资金(含预备费结转)60亿元补充基金后,基金余额98亿元,供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统筹使用。

(3)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级“三公”经费支出4.26亿元,较预算节约0.56亿元。

(4)省级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内基建补助192.3亿元,省财政安排23亿元,共215.3亿元,推进保障性住房、交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科教文卫、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2621.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51.9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801亿元,调入资金9.3亿元,上年结转461.5亿元,收入合计5945.6亿元;支出3669.5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1413.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12.6亿元,结转下年449.9亿元,支出合计5945.6亿元。省级收入48.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53.4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801亿元,上年结转64亿元,收入合计2967.2亿元;支出52.4亿元,加上补助市县73.2亿元,债务还本57.1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2738.9亿元,调出资金7亿元,结转下年38.6亿元,支出合计2967.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作为主要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入396.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2亿元,上年结转8亿元,收入合计405.7亿元;支出52.4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41.4亿元,结转下年11.9亿元,支出合计405.7亿元。省级收入33.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2亿元,收入合计35.1亿元;支出8.4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5.5亿元,补助市县1.2亿元,支出合计35.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3662.3亿元,支出3408.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45.9亿元。省级收入1814.2亿元,支出174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30.5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5.1亿元,支出1524.9亿元,滚存结余1795.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6亿元,支出182.9亿元,滚存结余667.0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4.2亿元,支出652.4亿元,滚存结余100.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0亿元,支出450.1亿元,滚存结余1015.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3.3亿元,支出508.7亿元,滚存结余379.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9.5亿元,支出54.2亿元,滚存结余78.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6亿元,支出35.3亿元,滚存结余110.1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当期支大于收,主要是基金收入受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影响,优惠政策到期后基金将持续平稳运行。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省发行新增债券1717.5亿元,加上按计划提取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8.9亿元,共依法举债1726.4亿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8216.3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18428.3亿元以内,风险总体可控。此外,结合到期债务还本需要,发行再融资债券2962.7亿元,全年共发行政府债券4680.2亿元,平均期限12.4年,平均利率2.9%。

(二)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照省人大有关决议,围绕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守牢风险底线,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1.推动经济企稳向好。引导消费回升。落实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政策措施,加大消费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新消费场景等补助力度。支持怀化、长沙、常德入选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下达国省补助39.6亿元,推进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扩大有效投资。国省补助502亿元,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能源保障、水安全、物流运输、新基建“五张网”。注资30亿元,支持组建省港航水利集团。发行专项债券1410亿元,撬动总投资超5000亿元。争取增发国债420.9亿元,高标准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领域891个项目获支持。完善税费政策。延续、优化、完善一批税费政策,实施先进制造业纳入增值税加计抵减,扩大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统一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500亿元。

2.推进“三个高地”建设。建设先进制造业高地。新组建规模100亿元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锻造“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生力军。持续实施“智赋万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下达中小企业奖补5.2亿元,新培育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1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787家。建设科技创新高地。全省科技支出314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12.5%。省级投入21.1亿元,推动岳麓山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加快建成投用。支持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推动“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项目加快破题。兑现企业研发奖补8亿元,引导1035家企业增加研发经费99.8亿元。建设改革开放高地。累计投入209.7亿元,推动湖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升级、平台提质。省级补助4.6亿元,支持怀化东盟货运等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发展壮大。市场化办会取得新进展,中非经贸博览会参会规模、参展商品、签约项目创历届之最。

3.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等补贴75.6亿元,水稻规模种植保险保额基准由每亩500元提高到900元,调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省补助58.2亿元,创新实施投贷联动投融资模式,新改建高标准农田345万亩。支持低镉积累水稻品种选育推广,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达到125.8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比重超过60%。新培育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获补助7亿元。组建规模3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贷款突破100亿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省补助100亿元,支持国家骨干水网工程、大中型灌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实施。国省补助20.4亿元,加快“村内户外”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4.助力美丽湖南建设。健全生态财政政策。出台改革方案,构建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相统筹、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相协调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修订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加大对长株潭及重要传输通道城市奖惩力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国省投入57.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系统联治,整改花垣“锰三角”矿业污染等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岳阳、益阳入围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补助3亿元。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国省投入26.6亿元,支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草地改良。湖南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入围中央试点,获补助3亿元。株洲、衡阳获批国土绿化全国试点,获补助4亿元。

5.兜牢基本民生底网。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国省补助38.1亿元,优化调整稳就业措施,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超70万人。支持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57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6.5%,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生均经费拨款投入持续增加,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全面开工,14所中职“楚怡学校”加快建设,293万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支持护佑人民生命健康。国省补助11亿元,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提升省市县乡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个人”参保缴费达到每人每年1020元。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19连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31元,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650元/月、5000元/年,散居、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1500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支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国省补助4.9亿元,支持2789家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郴州承办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建设“锦绣潇湘”全域旅游目的地。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开展“半拉子”工程、假借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新增隐性债务等专项整治,保持违规举债高压监管态势。抢抓中央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措施机遇,对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债务实施“精准拆弹”,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17.3%,夯实基层保障能力。出台加强基层“三保”15条措施,强化县区“三保”主体责任。持续评估县区财政风险,全面开展“三保”调研督导,加强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实行预算执行全过程、常态化、穿透式监测,县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库款保障风险。精准调度库款,支持市县优先保障工资和民生补贴发放。逐日监控、逐月考核库款余额,确保处于合理区间。清理市县暂付款,严控库款出借,暂付款规模较高峰期下降54.5%,库款安全度明显提升。

7.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累计下降31%。全面清理各类论坛节庆展会运动会举办情况,建立财政补助总量控制和市场化办会引导机制。加力盘活国有“三资”。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全面摸排,盘活资产入库收益超1000亿元。拓展财金联动空间。支持回购股权组建湖南银行,填补省级本土银行空白,省属金融国企战略部队实力显著增强。综合运用保费补贴、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达到773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7%。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聚焦预算执行、惠农补贴、民生资金等领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整治会计评估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回顾过去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狠抓规范财政管理,奋力推进财税改革,全国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4年获表彰,预决算公开度评比连续4年排名全国前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经验获国务院办公厅推介,盘活国有“三资”做法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得益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真抓实干。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管理运行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三保”运行紧张;部分地方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一些市县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部分领域支出结构固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还发现,部分地方存在挪用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

当前,经济恢复仍处在关键阶段,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从积极因素看,中央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叠加显效,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协调配合,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将更加畅通。我省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变革加快突破,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区域开放合作深化拓展,全省经济增长的基础更稳、韧性更强、前景更广阔。从制约因素看,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社会预期偏弱,大宗消费和扩大再生产投资趋于谨慎;产业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房地产等主要税源行业仍在筑底,“烟”“油”等传统税源难有增量,新兴产业正在加快培育,对财政增收贡献还比较有限;统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还面临严峻考验。综合研判,2024年经济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运行将持续回升向好,财政收入将呈稳中向好态势,但“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重点支出仍将持续攀升,收支紧平衡态势将更加凸显。我们将始终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头脑,做好思想和工作上的准备,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结合经济财政形势,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和习惯,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坚定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持“稳、进、高、新”,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强化重点保障。着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强化“三个高地”、“4×4”现代化产业体系、“4+4”科创工程、乡村振兴、美丽湖南、基本民生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二是坚持同向发力。抢抓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机遇,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用好国债、专项债、政府引导基金和减税降费等政策工具,强化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发展动能向好、质量效益向好、市场预期向好。三是硬化刚性约束。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民生保障和事业发展。坚持预算法定,强化执行约束,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增重大支出决策,年中一般不新增预算。四是提升管理绩效。树牢预算绩效理念,低效资金一律整改,无效资金一律收回,沉淀资金一律盘活,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五是坚守安全底线。强化财政安全在各类安全中的基础作用,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督促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遏止违规举债行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以高水平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主要支出政策

2024年财政支出聚焦落实“八项重点任务”、实施“八大行动”,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守底线。

1.推动经济稳步回升向好。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增强内需主动力,畅通宏观经济循环。促进消费潜能释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聚焦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培塑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消费新增长点。用好财政补贴、减税降费政策工具,引导释放房、车等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继续开展县域商业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试点。推动投资效益提升。把握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前期经费保障,推动项目储备扩量提质。优化专项债券投向,加大向重大战略、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配置力度。组合用好财政补助、专项债、增发国债等资金,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推进以“四个十大”为代表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统一。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及时公开涉企优惠政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和特许经营项目,推进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2.加力打造“三个高地”。坚持握紧拳头保重点,聚焦“3+5+3”标志性工程,高效配置财政资源,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1000亿元规模子基金群,推动形成“母基金引导+子基金聚焦+项目基金深挖”的基金业态。设立省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专项,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重大技术攻关、重要展会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加大“智赋万企”行动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省市协调联动,支持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湘江科学城加快建设。探索建立“4+4”科创工程等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培育和稳定运行机制。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出台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升级版”,以更大力度鼓励制度创新。落实各项激励措施,支持湘商回归、央企入湘和吸引利用外资。强化财政政策绩效导向,壮大航空运输、货运班列、铁海联运等国际贸易通道。支持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加快建设。

3.支持抓好“三农”工作。推进实施“五千工程”,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支持山塘加固、渠道清淤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实施优质粮油工程财政政策,提升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应急保障等能力。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组合用好财政奖补、贷款贴息、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延链集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引导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创业就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引导市县开展乡村规划编制,促进乡村建设科学布局。加强部门协同和资金统筹,开展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试点。支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人居环境。

4.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双向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联动,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突出县域经济特色。激励县市按照农产品加工转化、新型工业化、文旅融合化等主攻方向发展县域经济,对考核先进县市给予奖励。实施县域财源建设提质三年行动,推动县区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上台阶。促进区域发展协同。用好财政政策工具,引导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完善“一核两副三带四区”格局。支持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衡阳、岳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大做强,湘南地区打造新兴产业承接和科技产业配套基地,大湘西地区建设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5.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政策体系,拓宽资金来源,培育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支持污染防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空天地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打响“夏季攻势”。国省计划投入110亿元,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财政奖补政策。完善排污权确权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排污权交易。促进生态保护。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提升天然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投入,积极融入国家大江大河干流补偿体系。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绿色发展。加大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投入,着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6.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资金,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安排省级财政补助20亿元,统筹用好专项债券,下大力气改善高校办学条件。落实省级补助政策,推动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全面建成。支持线上线下融合授课,困难地区教育人才对口帮扶,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支持困难地区卫生人才对口帮扶,缓解基层群众看大病难。建设“六医联动”信息系统,强化医疗信息共享。扩大新生儿免费筛查疾病范围,增加0-3岁儿童普惠托位,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广心肺复苏技能,提升全民应急救护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提质改造老年学校,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补短板,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继续提高低收入困难群体、残疾人、孤儿、优抚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建立困难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制度,保障重点人群基本生活。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支持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加强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旅游形象宣传,擦亮“三湘四水相约湖南”品牌。支持衡阳办好第三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增强安全发展能力。支持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道路安全水平。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基层消防站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全面改善林火阻隔带、铁塔视频监测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系统加强险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前述形势判断,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按增长6%安排,规模预计为3562亿元。相应测算,省级地方收入预算数为38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200.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49.4亿元,市县上解28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资金21.5亿元,上年结转184.3亿元,收入合计5982.6亿元;省本级支出安排138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4.7亿元,补助市县3767亿元,预备费20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741.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9亿元,支出合计5982.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基金收入和实际支出情况,按基金项目以收定支编制。省级收入安排49.8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车辆通行费等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37.7亿元,专项债券1504.6亿元,上年结转38.6亿元,收入合计1630.7亿元;支出安排33.8亿元,补助市县52.5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1479.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6.9亿元,结转下年37.8亿元,支出合计1630.7亿元。全省收入安排265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6.2亿元,专项债券1504.6亿元,上年结转449.9亿元,收入合计4640.7亿元;支出安排321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41.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56.3亿元,结转下年426.5亿元,支出合计4640.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省级收入安排27.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1亿元,收入合计28.7亿元;支出安排6.1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1.5亿元,补助市县1.1亿元,支出合计28.7亿元。全省收入安排245.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1亿元,上年结转11.9亿元,收入合计258.7亿元;支出安排73.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85.1亿元,支出合计258.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级收入安排1900.7亿元,支出安排185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72.4亿元。全省收入安排3831.9亿元,支出安排361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61.4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6.7亿元,支出1626.5亿元,滚存结余179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1.9亿元,支出202.2亿元,滚存结余756.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1.6亿元,支出701.4亿元,滚存结余100.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2.2亿元,支出465.6亿元,滚存结余1112.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1.2亿元,支出531.9亿元,滚存结余40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9.7亿元,支出53.9亿元,滚存结余7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6亿元,支出34.9亿元,滚存结余113.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按照预算法规定,省级年初预算部分上级补助预算数为中央提前下达部分,小于上年执行数,相应对市县补助预算数也小于上年执行数。二是预算法规定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处置突发事件等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5亿元。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我们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千方百计开源挖潜,着力夯实财力基础。加强财源建设。实施财源提升行动,以创新举措培育新增长点。强化税源监测分析,构建大数据治税新格局。出台财源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推动形成“财税+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新局面。盘活国有“三资”。深化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用售租融”协同发力,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盘活长效机制,探索数据资产等新形态资产价值实现,持续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抢抓政策机遇。加强对赤字、专项债、转移支付等积极财政政策工具研究预判,打好政策储备提前量,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努力将宏观调控政策红利更多更好地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2.驰而不息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政策效能。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管理等事项。加强项目投入产出评估,严禁不计成本“拼政策”“拼优惠”招商引资,避免重复建设、资产闲置,勤俭办一切事业,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选取“三个高地”建设、重点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项目和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绩效管理由树理念搭框架向抓重点强质效转变,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加快下达各类转移支付,推动债券资金快发快用,及时释放积极财政政策强劲动能。加快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布子落地,积极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引导资金资源投向大战略大产业大项目。

3.较真碰硬改革攻坚,着力健全治理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零”为起点,所有支出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预算。破除“基数”观念,打破惯性做法和路径依赖,改变投向固化格局,深度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大统筹。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以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为牵引,深入推进专项资金、跨部门资金、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跨区域收入划分办法,调整园区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引导市县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乡镇财政和村账管理,激发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市县财政运行稳健、长期可持续。加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储备,更好发挥财税改革对宏观经济治理的促进作用。

4.持之以恒严抓真管,着力兜牢安全底线。坚守债务风险底线。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加强督导、考核和监测预警,激励督促市县落实化债任务,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化债,优化地方债务结构,降低债务利息成本,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严肃问责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稳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兜稳“三保”风险底线。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补助力度和向困难地区倾斜力度,完善“三保”清单制度,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库款流量监测,确保刚性支出及时足额兑付,“三保”风险早防早化。严格财经纪律底线。加强与纪检、巡视、审计等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格局,强化对财政运行、转移支付、惠民惠农补贴、社保基金、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实现精准发力、查深查透,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屏障。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担当、团结奋进,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出处:湖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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