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全市人口呈现总量小幅增加,自然增长率创新低,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
一、人口发展主要特点
(一)全市常住人口规模略有增加,中心城区人口聚集趋势明显
全市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阳泉市2022年末常住人口为131.11万人,比上年增加84人,人口总量略有增加。分县(区)来看,郊区人口为27.59万人,其他各县(区)人口分别为城区22.45万人、矿区22.79万人、平定县30.36万人、盂县27.92万人。全市5个县区常住人口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一升四降”,除郊区常住人口比上年增加228人外,其他四个县(区)均呈现负增长态势,城区、矿区、平定县和盂县分别比上年减少31人、44人、52人、17人,充分体现了阳泉市人口向高新区等新城区的聚集效应,同时也反映出人口发展依然面临外流现象较为严重的压力。 (见表1)
表1 阳泉市分县区常住人口情况
单位:人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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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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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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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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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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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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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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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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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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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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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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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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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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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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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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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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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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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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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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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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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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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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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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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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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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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151
|
27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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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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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高新区人口数据包含在郊区中。
(二)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自然增长率创新低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8789人,比上年减少1150人;出生率为6.70‰,比上年下降0.8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1351人,比上年增加83人;死亡率为8.66‰,比上年提高0.1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5‰,比上年下降0.94个千分点。全市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均创历史新低,家庭生育行为明显低于社会预期,与生育观念转变、婚育年龄推迟、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等均有一定关系。
(三)男女性别构成基本平衡,人口性别比处于合理区间。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67.2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29%;女性人口63.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7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28。全市总人口性别比与上年相比下降0.06,男女性别基本平衡,对全市人口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县域间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均衡
阳泉市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4.77万人,比上年增加4786人,增长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34万人,比上年减少4702人,下降1.28%;城镇化率达到72.29%,分别比全国65.22%和全省63.96%的平均水平高出7.07、8.3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城镇化水平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增速放缓0.34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的重心已经从追求速度的提升,转变到城镇化质量的提高上来。
分县(区)来看,全市5个县(区)城镇化率全部超过50%,但各县(区)之间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平定县、盂县两个县区的城镇化率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最高的矿区比最低的盂县高49.79个百分点,虽比上年缩小0.64个百分点,差距依然明显。
表2 阳泉市各县区城镇化情况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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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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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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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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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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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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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350
|
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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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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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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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
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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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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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28
|
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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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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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88
|
7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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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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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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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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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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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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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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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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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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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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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平均受教育年限大幅提高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反映教育发展水平,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最基本的综合指标。2020年,全市15岁以上受教育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1年,达到高中低年级水平,略低于全省10.45年的水平,在11个市中排名第四,比全国9.91的平均水平高出0.5年。与2010年相比,2020年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44
年上升至10.41年,提高了0.97年,充分显示出阳泉市近年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的优异成果。
二、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育龄妇女人数减少且生育意愿不强,人口增长后劲乏力。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全市出生人口短暂冲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出生人口减少的压力。但随着政策释放效应逐步弱化,呈现出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减少、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不断推迟的趋势,再加上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提高等因素,妇女生育意愿有所下降,近年来整体生育率持续走低。尽管2021年开放了三孩的政策,但是由于政策释放时间较短,其效应暂未显现。
(二)城镇化发展质量还有待提高。全市城镇化近几年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和城镇化内涵不足等问题,不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一切以解决人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需求为目标,要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为重点,更加注重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内涵,实现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的同步发展。
(三)人口老龄化将继续向深度发展。人口老龄化现象是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改善、人口寿命不断提高及生育观念转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人口老龄化体现了总体人口中年龄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的发展会造成重大影响。2020年阳泉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20.84
%,比全国高2.1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9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提升使得劳动人口抚养老人压力加大,家庭劳动人口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同时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劳动力资源相对不足。老年人口比重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势必会影响到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流出人口数量加大,人才流失严重。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51.58万人,比2010年增加21.95万人,增长74.1%,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39.1%,比2010年提高17.45个百分点。其中流入外省人口为8.02万人,比2010年增加2.91万人,增长56.9%;流入外市人口26.31万人,比2010年增加12.17万人,增长86.1%。流出人口主要以青壮年为主,大多集中在18-35岁年龄组,受教育程度较高,接受大专以上高等教育人数占比达到21.25%,比2010年的12.23%高9.02个百分点,首次出现了博士研究生外流情况,流出人口素质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三、促进人口发展的建议
(一)优化各项生育服务,提高女性生育意愿
从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健全保障生育女性的相关权益、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等方面,做好各项生育服务,提高女性生育意愿。一方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扩大健康知识普及覆盖面,增强健康生育意识。另一方面强化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生育二孩、三胎的产妇落实好宽松的休假和工资福利待遇,适当发放生育补贴。修订生育休假制度,在原有固定假期的基础上增加浮动假期,保障男性享有生育假期,保障夫妻双方同时享有生育假期,解决家庭照料孩子难题,确保政策能达到预期效果。增加对生育保障投入,逐步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金额。